各学院、机关各部门、校直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16号)精神,现将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5月1日(星期五)至5日(星期二)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6日(星期日)、5月9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。
二、教学安排
4月26日(星期日)补5月4日(星期一)的课,5月9日(星期六)补5月5日(星期二)的课,放假期间本科生、研究生、国际生课程停上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、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。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健康状况、活动轨迹等信息排查报送和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2.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制度,确保节假日期间联络畅通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。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,要及时向学校请示报告,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。
3.广大师生员工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外出,不参与聚集性活动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个人防护工作。
4.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(值班人员名单、值班地点、值班电话等)报送校办公室(电话:0551-65786020),并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开。
学校值班电话:办公室 65786020 65786010
保卫处 65786110(24小时值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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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4月24日